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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FO – 供应商条款和条件

最后更新时间:2022 5 9

 

        通过注册为本网站或本服务的用户,您作为个人和您所代表公司的授权代表()声明并保证在注册过程中(“供应商”), 您代表您提供信息的公司访问服务。

        您特此声明并保证您有权对供应商产生法律约束,并且您被正式授权代表供应商签订本协议。 本服务通过网站 www.C2FO.com(“网站”)向您提供的。 本网站、本服务以及 Pollen, Inc.(“C2FO” )提供的与本网站或本服务相关的任何其他服务仅供供应商及其授权用户使用。

        供应商及其授权用户访问和使用服务的条件是接受本协议。单击下面的“我同意” 按钮,即表示您代表供应商接受并同意受当时有效的使用条款( “协议” )的约束,并进一步声明并保证本协议建立了在 C2FO 和 供应商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定义 以下是适用于本协议的定义

        1.1 “加速付款 是对特定的、无争议发票的付款条款的任何个别特殊许可,导致比约定的发票条款更早的付款。 此类提前付款可以通过服务换取发票金额的折扣。 任何加速付款均应记录在奖励文件中。

        1.2 “附属关系 是 对于某一方、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而言,是指控制、受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关系。

        1.3 “授权供应商 是 指买方的第三方供应商,他们: (i) 经买方授权使用本服务并进入买方市场; (ii) 已同意符合允许使用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1.4 “授权用户 是指经供应商授权代表供应商访问和使用本服务的用户。

        1.5 “奖励文件 是指由授权供应商为加速买方批准的发票支付而向买方提供的奖励报价所汇编的电子文件, 这可能会导致此类发票面值的折扣。

        1.6 “买方 是指为了通过服务处理供应商的无争议发票,以提供无争议发票的加速付款,而换取发票金额的折扣而与C2FO 签订合同的一方。

        1.7 “C2FO 市场关闭 是指网站上确定的营运资金市场关闭的时间,以及在每个当地工作日期间的提前付款奖励的状态的确认。

        1.8 “机密信息 是指披露方( “披露方” )向信息接收方( “接收方” )提供的任何非公开信息。 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i) 就 C2FO 而言,与服务有关、与服务有联系的或由服务产生的所有 C2FO 信息、软件、发明、专有技能、创意、项目、设备程序和知识产权.

        (ii) 对于供应商,有关供应商业务或业务合作伙伴的全部或部分的任何非公开信息; 和

        (iii) 对于任何一方而言,本协议的条款、条件、定价和其他内容,以及任何其他信息、技术数据或专有技能,包括但不限于与研究、产品计划、产品、 服务、客户、市场、软件、软件代码、软件文档、开发、发明、列表、商业秘密、数据汇编、流程、设计、图纸、工程、硬件配置信息、营销或财务有关的信息。

         尽管有上述规定,机密信息不包括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场统计数据或信息、数据或专有技术:

        (i)  在披露时属于公共领域,或在此后不受限制地向公众提供,并且不是由于接收方的作为或疏忽造成的.

        (ii) 是接收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不受披露限制.

        (iii) 在披露时由接收方合法拥有.

        (iv) 经披露方书面授权批准发布; 或者

        (v) 由接收方独立和单独开发,未使用披露方的机密信息。

          1.9 “内容 是指供应商在现在或将来已知的任何媒体上向 C2FO 提供的或与供应商有关的、用于服务的任何数据、信息或材料。

        1.10 “数据保护法是指与个人数据安全的处理或安全有关的和适用于C2FO处理个人数据的所有法律(包括但不限于《1998年数据保护法》)。

        1.11 “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敌人的行为、地震、洪水、火灾、流行病、恐怖袭击、禁运、罢工、火灾、政府行为或命令或罢工、火灾、政府行为或命令或限制、天灾、超出服务范围的互联网可用性不足等,(例如,与骨干网对接点有关的问题,DNS或根服务器问题),无法获取来自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或任何其他原因而未能履行并非由不履行方的疏忽造成。

        1.12 “信息是指任何书面、图形、口头或其他有形或无形形式的,包括但不限于规格、图纸、工具、样品、报告、汇编、记录、数据、计算机程序、图纸、模型和机密有关的技术或商业信息。

        1.13 “知识产权是指任何国家法律或国际公约承认的任何专利权、版权、商业秘密、商号、服务标志、商标、道德权利、专有技能和任何其他类似的权利或无形资产,以及在世界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被确认为具有所有权的知识创造,以及现在或以后有效的所有注册、申请、披露、更新、扩展、延续或再发行。

         1.14 “市场统计是指任何汇总的数据以及衍生的、汇总的、去掉标识的或不可归属的相关统计信息,包括与交易信息相关的信息(例如,供应商注册/参与率、细分分析、报价活动、发票负荷趋势分析以及行业、子行业和地理趋势分析),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以优化、构建、提供或改进C2FO的性能、模型、产品或服务。

         1.15 “一方各方是指单独或集体(视情况而定),可能是C2FO和供应商以及任何和所有允许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1.16 “是指个人、合伙者、公司(包括商业信托)、合作股份公司、信托、非法人协会、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或机构或任何其他实体。

        1.17 “代理折扣是指C2FO(i)代表供应商和(ii)经供应商授权对买方提出的加速付款提供的折扣。

        1.18 “残留数据是指供应商注册和/或参与服务所有数据(例如,买方和授权供应商通过服务共享的重复信息,包括发票信息、折扣建议、与采购订单和发票相关的日期和项目编号)及相关奖励文件。

        1.19 “制裁是指由任何制裁机构不时施加、管理或执行的经济、贸易或金融制裁、要求或禁运。

        1.20 “制裁机构是指美国(包括但不限于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美国国务院和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英国(包括但不限于英国财政部)、欧盟和任何欧盟成员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和任何其他相关制裁机构。

        1.21 “受制裁管辖区是指在任何时候,受制裁的国家或地区,或其政府是受制裁的对象。

       1.22 “受制裁者在任何时候均指(a)任何制裁机构列出的与任何制裁相关的名单中任何人员,或(b)位于、组织或居住在受制裁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

       1.23 “服务是指买方(根据本协议)及其授权用户访问和使用的C2FO专属电子发票预付市场化应用服务平台、相关工具以及其他服务,以提供、接受和记录(以奖励文件的形式)无争议发票的加速付款,包括任何提供与原有相同或更多的功能的后续或替代或未来服务。

        1.24 “软件是指(i)C2FO在建立、运作和/或提供服务时使用的任何专有的C2FO计算机软件程序或应用程序,或其第三方许可方的计算机软件程序或应用程序,包括任何专有的模式、数据处理或存储应用、工具、方法和数据库,以及(ii)所有源代码、文件、更新、升级和其衍生作品。

         1.25 “供应商服务是指任何顾问服务诸如由C2FO提供的在注册流程中或供应商和C2FO之间不时以书面形式商定的施行、培训或支持。

         1.26 “交易信息是指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向C2FO披露的通过服务产生或发布的所有数据、内容和信息,但不包括在披露时保密信息定义的列举例外情况的任何信息。

        2.服务的使用

         2.1 使用。C2FO特此授予供应商非排他性、不可转让的、有限的权利,以允许授权用户遵守以下限制访问和使用服务: (i)供应商只能将服务用于供应商自己的内部业务目的;以及(ii)供应商不得 (A)对服务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进行任何复制;(B)将服务出售、再许可、分发、出租、租赁或转让服务给任何其他人或实体;(C)修改、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翻译、更改或创建基于服务的衍生作品;(D) 除授权用户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本服务; (E) 创建通往或来自本服务的互联网 “链接”,或 “构建 “或 “镜像 “本服务任何内容构成部分,但在供应商或其授权用户自己的内联网上或以其他方式用于其内部业务目的除外,(F) 违反适用法律,发送垃圾邮件或其他重复或未经请求的信息; (G) 发送或储存侵权、淫秽、威胁、诽谤或其他非法或侵权材料,包括对儿童有害或侵犯第三方隐私权的材料,(H) 发送或储存含有软件病毒、蠕虫、特洛伊木马或其他有害计算机代码、文件、脚本、代理或程序的材料; (I) 干扰或破坏服务或其中包含的数据的完整性或执行性;或 (J) 试图获得对本服务或其相关系统或网络的未经授权的访问。

         2.2 访问服务。C2FO应根据买方的指示并代表买方向供应商提供对登录屏幕的访问权限,供应商应被允许创建一个保密并由授权用户用于访问服务独特的登录凭证(”用户名 “和 “密码“)。供应商将负责和担当供应商创建的任何用户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供应商应立即通知C2FO任何未经授权使用任何用户名或密码的情况,C2FO应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措施来解决未经授权的使用问题。供应商同意以自己的名义并同意要求其授权用户以按照C2FO不时制定的合理标准以安全方式访问服务,该标准目前要求在适用的情况下使用128位SSL加密的网络浏览器。

        3.范围、可用性和修改

         3.1 服务的范围。本服务旨在促成供应商和买方之间作为主方的交易,C2FO不以任何方式为供应商或任何买方做事或代表供应商或任何买方。C2FO不是供应商与任何买方之间使用该服务达成的任何交易、协议或安排的履约的一方,也不是第三方受益人或担保人。具体而言,(i)C2FO不控制通过本服务获取的内容或服务的质量、安全性、合法性或可用性,不控制提供获取相关服务的内容、商品和/或相关服务的条款和条件,也不控制供应商对其可能与买方签署的任何协议的遵守; (ii)C2FO对接收或分配供应商与任何买方约定的任何付款不承担任何责任;以及(iii)在任何情况下,C2FO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得供应商所获取的任何内容、商品和/或相关服务的利益,不然被视为处于其所有权链中。供应商承认,C2FO对提供任何供应商内容、商品和/或相关服务的条款和条件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应专门与相关买方解决供应商与任何使用该服务的买方之间达成的任何交易、协议或安排所产生的任何问题,并且不得以以任何方式要求C2FO对任何买方的作为或疏忽进行负责或担当。供应商同意,所有C2FO市场收市将在相应买方的工作日举行。

          3.2 使用服务的效果。供应商承认并同意使用本服务目的是促成买方向供应商加速付款。通过同意加速付款,供应商同意接受加速付款作为对任何受加速付款约束的任何发票的全额和最终结算,符合全额支付根据该发票所欠的任何金额。供应商承认,买方是本第3.2条的第三方受益人,买方可以强制执行本条款的规定。供应商承认为遵守当地市场的税收规定,他们可能被要求向买方提交文件。未在买方或C2FO指定的时间内提供文件,供应商可能无法收到加速付款。供应商进一步确认,为服务中加速付款,供应商提供折扣优惠有联系的年度百分比计算采用银行四舍五入法,允许其误差为八分之一(1/8)。

         当加速发票与来自英国的买方有关时,奖励文件要求供应商在适当情况下对增值税记录进行调整。供应商可以根据SI 1994/2518的第24条规定,将奖励文件作为适当文件调整增值税记录。请注意,确保发布准确的增值税调整的责任完全由供应商承担,而不是C2FO的责任,因为奖励文件上的信息是基于买方先前上传至服务的信息。特别是,如果供应商没有在原始发票上征收增值税,但奖励文件显示了增值税调整金额,则供应商是唯一对确保没有增值税记录调整负责的一方。

         在适用情况下,供应商指定C2FO作为有限目的的代理人,代表供应商出具信用票据(包括以修改的奖励文件的形式),代表供应商通过接受服务折扣以换取加速付款。供应商确认与 “加速付款 “有关的这种信用票据被正确地记录在供应商的帐簿中。

         3.3 代理折扣。供应商同意C2FO可以作为有限目的的授权用户,代表和指引供应商授权用户(包括通过电子邮件、短信、语音和/或服务配置)提供或接受加速付款。代理折扣是为方便供应商提供的一种可选择的服务项目。这种情况下,C2FO并不承诺提供代理折扣,并可随时自行决定停止提供该项目。

         3.4 C2FO。为了有资格获得卡(定义见下文)收到加速付款,供应商必须注册C2FO银行合作伙伴(”银行合作伙伴“)提供的C2FO品牌的商业支付卡(”“)。应供应商的要求并经C2FO同意,加速付款将由C2FO加载到供应商的卡中。此类卡的使用将受供应商与C2FO银行合作伙伴之间的C2FO持卡人协议的约束。供应商可以从其卡上的余额中提取资金到供应商指定的美国存款金融机构的指定银行存款账户,但这种提取可能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任何此类费用将在提款前通过服务向供应商显示。供应商特此授权C2FO对提取的资金数额从供应商的银行卡账户余额中收取该费用。

         3.5 服务的可用性。供应商承认并同意服务的可用性取决于互联网的连接服务和功能的可用性以及互联网的无容错性。因此,C2FO对由于此类链接服务和任何原因其他网络功能不可用导致或有关而导致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契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6 服务的修改。供应商理解并同意,C2FO可以修改服务、服务的名称或提供服务的方式,而这些修改可能会对供应商如何获取服务发生变化。供应商进一步理解并同意,在向供应商发出合理的提前书面通知后,C2FO保留有替换或停止提供任何服务的权利。

         3.7 供应商服务。同意在注册过程中同意或不然相关方同意,C2FO将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服务。

         3.8 赔偿。供应商应赔偿、辩护并使C2FO及其董事、高级职员、成员、经理和雇员免受因供应商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来自第三方索赔原因导致的随时可能出现的所有索赔、诉讼、责任、损失、支出、损害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因供应商使用服务不当引起的买方的索赔,或与供应商在本协议中对C2FO的陈述或保证不一致的任何索赔。

          4.奖励

         4.1 卡奖励。通过开立并保持C2FO卡的良好信誉,供应商将自动加入C2FO的奖励计划(”奖励计划“)。奖励项目是服务的一部分。通过奖励项目,当供应商使用供应商卡进行符合条件的购买(每项 “符合条件的购买“)时,供应商可以累积现金返还(”奖励“)。C2FO将把每笔符合条件消费金额的1.0%计入供应商的卡账户作为奖励。

         4.2 资格。要参加奖励计划,供应商的卡必须保持良好信誉。如果(i)供应商的卡因任何原因而信誉不佳,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关闭其卡账户,或(ii)C2FO自行决定供应商滥用奖励项目或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协议,那么供应商可能没有资格获得奖励,并且供应商可能丧失之前获得或累积的任何奖励。由于供应商的滥用行为、欺诈、虚假陈述、任何违法行为、违反与C2FO或C2FO关联公司之一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违反行为,C2FO自行决定可以暂时或永久地暂停卡奖励和/或取消供应商参与奖励项目的资格和/或调整或没收任何或所有累积的奖励。除非得到C2FO的特别授权,否则奖励不能与其他折扣或奖励项目相结合。如果供应商不履行本协议或C2FO持卡人协议的任何规定,C2FO可以取消或没收供应商在奖励计划下可能累积的任何奖励。

         4.3 合格的购买。供应商用其卡进行的所有已发布购买都是合格的购买,但须遵守本段的限制规定。被排除的交易包括被认为是欺诈性的交易、有争议的交易或需要退款的交易。C2FO可以随时确定某一交易类型或特定交易不符合奖励累积资格。在供应商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进行或实施的任何卡交易都不符合合格购买的条件,除非C2FO允许。C2FO保留自行决定某项特定交易是否为合格购买的权利。奖励仅由C2FO根据奖励计划提供,而不是由任何商家或通过任何商家提供。如果供应商对其已获得奖励的合格购物进行退货、退款、取消、争议或以其他方式要求退款,C2FO保留从供应商的卡账户中删除任何相关的奖励金额,或从任何未来的奖励中抵消该金额的权力。如果C2FO选择从供应商的卡账户中删除该金额,供应商授权C2FO将其记入供应商的卡片账户,无论这是否会导致卡账户出现负余额,并且供应商同意提供任何必要的文件或授权,以确保将任何此类奖励金额返还给C2FO。

         4.4 奖励计算错误。供应商有责任确保赚取的奖励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正确积累和记入。如果供应商认为自己有资格获得未正确计入给供应商或代表供应商的奖励,C2FO可要求供应商提交令C2FO满意的文件证据来支持该索赔。供应商必须在积分应用之日或供应商认为该积分本应发生但没有发生的六十(60)天内就不正确计入的奖励提出索赔。如果供应商没有在六十(60)天内提出索赔,所获得的奖励将被视为准确的,供应商将放弃任何调整的索赔。C2FO有权(但不是必须)纠正不准确的奖励,并由C2FO自行决定调整奖励。如果C2FO没有记入或不适当地拒绝供应商本应享有的奖励兑换,那么供应商的唯一补救措施将是发放被不当拒绝的奖励兑换(如果有的话),或由C2FO自行决定的其他福利。

         4.5 税收。与奖励项目有关的所有支付给供应商的的所有款项不包括任何适用的预扣税、销售税、使用税、消费税、增值税或其他税。供应商承认并同意,供应商负责决定、支付、预扣、申报和报告与奖励计划有关的与供应商活动相关的所有税收、关税和其他政府评估。C2FO不负责决定供应商是否欠下与供应商进入或使用奖励项目有关的税款,也不负责收集、报告或汇出因供应商进入或使用奖励计划而产生的税款,但C2FO自己的所得税除外。

         4.6 额外的奖励计划条款。在累计奖励申请供应商卡账户之前,供应商对累计奖励没有任何权利或其他既得法律利益。奖励不得转移或转让给任何其他方,任何这样做的尝试都是无效的且没有法律效力的。除C2FO外,明确禁止对任何奖励出售或以物易物的。如果供应商在任何时候违反本协议、违反适用法律或滥用供应商的卡或服务的任何部分,供应商可能会被取消参与奖励计划的资格和供应商的累积奖励也可能被没收。

         C2FO不用事先通知或义务给供应商的情况下,终止奖励项目或通过增加或删除特性或功能来修改奖励计划,即使这些变化可能会影响对供应商的奖励。C2FO可以限制奖励的累积和兑换,包括通过上限、费用和过期。C2FO还可以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自行决定不时地修订管理奖励计划的条款。

         5.专有权利

         5.1 技术的所有权。与C2FO有关的所有知识产权、软件、市场统计和服务,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都是C2FO及其第三方许可人的专有财产,并归其所有。供应商不得自身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侵犯C2FO的知识产权。

        5.2 市场统计。供应商同意C2FO可以使用交易信息来创建市场统计数据。

        5.3 内容的所有权。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提交给C2FO的任何内容的所有所有权、权利和利益仍属于适用的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所有者的财产。如果任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成为实际或威胁的诉讼对象,或C2FO认为该内容可能违反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适用法律,C2FO将立即有权删除此类内容,而无需对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C2FO从第三方许可人处获得许可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内容的所有所有权、权利和利益, 如果有的话,应属于C2FO或其第三方许可人的独家财产。

           5.4 建议。C2FO 对使用和纳入服务的任何建议、创意、改进要求、反馈、建议或供应商及其授权用户提供的与服务有关的其他信息,应享有免版税、全球性、永久且不可撤销的许可。

         5.5 C2FO对供应商的许可证。为C2FO的营销和公共关系的目的,包括营销材料、广告、客户名单、新闻稿、演示文稿和出版物,对C2FO授予供应商特此本协议有效期内有限的、不可转让的许可使用供应商的名称、识别供应商是网站和服务的用户的标识和商标。C2FO为了扩大买方和供应商对服务的采用,还可以向C2FO的买方客户和与C2FO有业务关系的其他第三方提供供应商的名称、标识和商标,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联系人员姓名和联系信息。  C2FO对供应商的名称、标识和商标进行任何其他使用,必须事先征得供应商的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得被不合理地扣留或延迟;但是,如果对供应商信息的使用符合本协议或C2FO隐私政策,则无需征得供应商的同意。

  1.   保密性和数据保护

        6.1 保密信息的不披露。每一方应将另一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即,只有在必要情况下才会说出资料),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类保密信息。各方同意:(i) 使用保密信息 只为本协议的目的和本协议明确允许的情况下;(ii) 不复制或储存保密信息或其任何部分,除非本协议明确允许;(iii)在任何保密信息的任何副本上复制和保留原件中或原件上的或披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专有图例或通知(无论是披露方还是第三方的);以及(iv)将本协议视为保密信息。接收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披露方任何已知的未经授权使用、拥有或披露方机密信息的披露。披露方对任何此类未经授权使用、拥有或披露披露方机密信息的披露有权对第三方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但没有义务),并且接收方应与披露方合作开展此类工作。

        6.2 补救措施。双方同意,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其他章节,非违约方应有权寻求公平救济以保护其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和永久禁令救济,以及货币赔偿。本文所述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限制任一方可用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6.3 对政府实体的披露。如果接收方因法院命令、传票或类似法律行动而被任何政府实体依法要求披露保密信息(”强制披露“),接收方将立即向披露方发出书面通知。接收方将配合披露方的对撤销、修改或质疑强制披露方面的合理努力,并将只披露法律要求的信息。尽管本文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强制披露不被视为违反上述第6.1条。

        6.4 数据保护。在C2FO因提供服务而处理任何个人数据的情况下,供应商同意C2FO作为数据处理器这样做,并且供应商同意供应商是该等个人数据和相关个人数据的数据控制者。 (i)C2FO将处理此类个人数据,其唯一目的是根据本协议的条款提供服务,并且供应商不时向C2FO合理发出的任何合法书面指示;及(ii)供应商将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安全措施,防止未经授权或非法处理此类个人数据,以及防止此类个人数据的意外丢失、破坏或损坏。就本协议而言,术语 “个人资料“、”资料处理者 “和 “资料控制者 “应与《1998年数据保护法》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6.5 国际数据传输。C2FO和供应商同意,因提供服务而处理的任何个人数据将由C2FO的附属机构在美国托管或储存。对于此类个人数据,C2FO声明并保证其已采取适当措施,遵守有关此类个人数据的适用数据保护法。

        7.期限和终止

         7.1 期限。本协议应自供应商或任何授权用户首次在网站上注册并同意这些条款之日起生效,并且只要C2FO向供应商提供服务,本协议就继续有效。

         7.2 因故终止。C2FO可以终止本协议,如果:(a)(i) 供应商违约;(ii)在向供应商发出违约通知后三(3)个工作日内该违约行为仍未得到纠正;或(b)供应商终止或暂停其商业活动、资不抵债、以书面形式承认无力支付其到期债务、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转让、或受到受托人、接管人或类似机构的直接控制,或遭受任何使用法律下的破产或无力偿债程序。

         7.3 为方便而终止。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向另一方提供不少于三十天提前书面形式通知,随时以任何理由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7.4 终止的效力。本协议终止后,根据本协议的条款,C2FO可以立即停止供应商对服务的访问和使用。供应商应立即停止使用任何服务并销毁供应商从C2FO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在终止服务后不少于七(7)年的时间内,C2FO可以按照标准的数据安全、审计和会计惯例,为存档、诉讼、监管、财务和审计跟踪等目的而保留所有剩余数据的副本(1)份。C2FO不需要明确地清理删除或清除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保存的备份或档案系统中的任何记录。

         7.5 存续。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终止,第6.1-6.3条( “保密” )的有效期为五(5)年,第9.4条( “员工招聘” )的有效期为一(1)年,而第3.8条(”赔偿”)、第5条(”专有权利”)、第8条(”免责声明;保证;责任限制”)和第9.6条(”管辖法律”)在本协议终止后将无限期地继续有效。本协议授予的所有其他权利将在终止时停止。

       8.免责声明;保证;责任限制

        8.1 免责声明。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除非在本协议中明确规定,供应商的服务是按 “现状 “提供的。C2FO明确排除并否认与本协议有关的或由本协议引起的所有隐含的保证、条件和陈述(包括与质量、技能和保护以及对特定目的的适用性有关的保证、条件和陈述)。与本协议有关的或由本协议引起的所有隐含保证、条件和陈述(包括与质量、技能和谨慎以及特定用途的适用性有关的)。服务的访问和使用的任何陈述、条件或保证,将没有错误、安全或不中断,或信息或内容将准确或及时。

         8.2 供应商保证。供应商声明并保证:(i)其授权用户有权代表供应商行事;及(ii)供应商根据本协议向C2FO提交的所有交易信息或其他材料不会(A)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任何知识产权;(B)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或(C)含有病毒、特洛伊木马、蠕虫、定时炸弹、取消机器人或其他类似有害或有害的编程例程。供应商保证 (i)根据适用的法律,它是正式组织的、有效存在的并具有良好的声誉;(ii)它有权力和授权来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并且(iii)本协议构成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8.3 责任限制。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CFO(或任何CFO分包商)都不对任何利润或收入损失、业务损失、预期储蓄损失、使用损失、业务中断、数据损失或采购替代货物成本、技术或服务的费用、保险费用或惩罚性或惩戒性、或直接、间接的,特殊的、偶然的或由服务或供应商服务使用的提供、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后果性的损害。无论是指称的违约行为还是侵权行为,包括疏忽,即使供应商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此外,C2FO(和任何C2FO分包商)不对因延迟交付或提供服务或供应商服务而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C2FO在合同、侵权行为(包括过失或违反法定义务)方面的总责任。

        虚假陈述、恢复原状或其他。在任何情况下,与履行或预期履行有关的费用,   在违约行为或声称造成损害或一百美元的六(6)个月内,根据本协议供应商付给C2FO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较高者。

         8.4 排除。本协议的任何内容都不排除C2FO对因C2FO的疏忽或欺诈或欺诈性失实陈述而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的责任。

  1. 概述

         9.1 遵守。供应商同意: (i)它将向C2FO提供其掌握的与可能是受制裁者的授权用户有关的任何信息;(ii)如果C2FO根据其商业上合理的判断确定任何授权用户是受制裁者,C2FO可以取消该受制裁者的授权用户资格;(iii)供应商应遵守适用于本协议的所有相关法律和法规、反贿赂/腐败、反洗钱和出口管制法律以及税务信息报告要求;(iv)如果供应商被列为受制裁者,供应商将通知C2FO;并且(v) 如果C2FO根据其商业上合理的判断确定供应商是被制裁者,C2FO可以停用供应商,并且不再向服务提交供应商的进一步发票。

        9.2 通知。本协议条款要求或允许的任何通知应通过亲自递交、传真、隔夜快递服务、或通过预付邮资的普通挂号信或挂号信递送,(i)如果是给供应商的,应送到供应商在注册过程中提供的地址,或(ii)如果是给C2FO的,请注意: C2FO-法律声明,2020 West 89th Street, Suite 200, Leawood, Kansas 66206。所有此类通知在收到后应被视为已经发出。

        9.3 第三方权利。按照本协议明确规定保存协议,本协议不授予非本协议缔约方的任何人士任何权利。

         9.4 转让和分包。未经C2FO的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由供应商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转让,无论是自愿的还是法律规定的。根据上述规定,本协议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使其受益。尽管有任何相反的规定,C2FO应有权将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分包给第三方。

         9.5 管辖法律。本协议以及由本协议或其主题或信息( 包括非合同争议或索赔)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争议或索赔,受美国特拉华州的法律管辖并诠释,不涉及法律原则冲突。

         9.6 仲裁。如果出现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该争议将根据国际商会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3)名仲裁员仲裁解决,而不诉诸于普通法院。尽管有上述规定,在仲裁完成前,任何一方都可以在不放弃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任何临时或初步救济,以保护申请方权利或财产。仲裁听证会一旦开始,应在每个工作日的正常营业时间内继续进行,直到结束。每一方都应支付自己的所有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期间的律师和专业费用、成本和开支。在任何执行本协议权利的诉讼或程序中,胜诉方将有权向另一方追偿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每一方都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仲裁程序的属人和属事管辖权,并放弃任何基于非方便或缺乏属人或属事管辖权的辩护。双方同意,仲裁、裁决及其条款以及仲裁员的书面意见应是并保持机密。

         9.6.1 仲裁地点。如果供应商在美国或加拿大组织、居住或设有办事处,则调解和仲裁(如有)的司法所在地和地点(”地点”)应根据《规则》在美国堪萨斯州的堪萨斯城进行。如果供应商在印度组织、居住或设有办事处,则调解和仲裁(如有)的地点应根据本规则在德里进行。如果供应商未在美国、加拿大或印度组织、居住或设有办事处,则调解和仲裁的地点(如有)应在英国伦敦或新加坡共和国进行,由供应商根据《规则》自行决定。

         9.6.2 仲裁补救措施。仲裁员的裁决和任何命令应是最终的,对该仲裁的所有各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仲裁员无权裁决非货币或任何形式的公平救济,也无权作出以下裁决或实施以下补救措施:(i) 与本协议不一致, 或(ii)不能由同一司法管辖区的法院作出或实施的裁决。仲裁员无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代表或集体诉讼,不得合并超过一个人以上的索赔,并且仅限于解决个人纠纷。在寻求证据开示的一方表明有合理的需要时, 与仲裁有关的证据披露只允许在仲裁小组明确授权的范围内(如果有的话)进行。除违反C2FO的专有权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在事由发生超过一年后,无论任何形式,不得对本协议引起的诉讼。

        9.7 独立承包商。本协议所确立的C2FO和供应商的关系是独立承包商的关系,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或暗示为赋予任何一方指导或控制另一方的日常活动的权力,或构成双方作为合伙人、合资人、共同所有人或其他共同或共有事业的参与者。

        9.8 条款。本协议可由C2FO修改而不另行通知,并且

供应商同意在每次访问服务时遵守有效的协议。修订后的协议将在公布后生效。

         9.9 其他。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与管辖法律相冲突,或者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无效或不具效力:(i)该条款应根据适用法律被视为重述,尽可能接近各方的初衷;以及(ii)本协议的其余条款、规定、契约和限制应保持完全的效力和作用。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没有执行本协议的任何规定,不应视为任何一方放弃此后执行任何此类规定的权利。除了任何付款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的行为,在不可抗力使其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应予以原谅。

         各章节的标题只是为了便于参考,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供应商确认已阅读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理解所有条款和条件,并同意受其约束。C2FO的任何雇员、代理人、代表或附属机构都无权使C2FO遵守对有关服务的任何口头陈述或保证的约束。任何未在本协议中明确载明的书面陈述或保证都是不可执行的。

         9.10 管理语言。本协议以英语订立。出于任何原因而准备的翻译都是不具法律效力不具有约束力的。本协议的英文版本为准。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沟通都应使用英语。根据本协议提起的所有诉讼以及调解和仲裁程序应以英语进行,除第三方文件证据外,提交给仲裁员或用于支持任何一方的所有文件都应使用英语。在不限制本第8.11节的一般性的情况下,双方各自承认 (i) 它不得根据任何翻译或该翻译与本协议英文版本之间的任何差异或声称的差异提出任何索赔;以及(ii) 任何此类翻译不得用于解释本协议。

        9.11 附加特定条款

        9.11.1 如果您是卡斯信息系统公司的客户,以下内容适用于您的协议:如果买方就服务中显示为合格的无争议的发票(”发票“)向供应商作出加速付款,相关供应商(”供应商“)随后对该发票的付款提出异议,或供应商因任何原因,包括破产,未能向买方偿还该付款(”无效付款”),供应商同意:(a) 将根据要求向买方偿还无效付款,且(b) 为促进该偿还,根据买方的选择,买方可以(i) 将无效付款来偿还一张或多张其他供应商的发票(可能与涉及无效付款的供应商有关,也可能无关), 或(ii)直接从供应商存入无效付款账户中提取(通过ACH “借记权 “或其他方式)无效付款金额(在此情况下,应在收到买方请求无效付款的金额不能直接从供应商账户中追偿,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直接向偿还买方。)在任何情况下,供应商与无效付款相关的追偿权应仅针对供应商,而非针对买方。以下是买方可获得的追偿方法。第(i)和(ii)小节的规定,被称为 “追偿方法“。 供应商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对买方向供应商转让的由供应商转让给第三方的任何发票款项,通过重新申请先前付款、申请后续账单或通过直接付款,立即偿还买方。在供应商向第三方转让供应商发票的情况下,供应商应对买方及其附属公司因买方向供应商支付转让发票而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损失、损害、责任、索赔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费用)(统称 “转让损失“)进行赔偿、辩护并使其免受伤害。

        9.11.2 如果您是Telefonica集团的供应商,则插入以下内容作为协议第3.2条的第二句:为避免疑义,折扣应仅影响相关的无争议的发票,且不应影响供应商与买方之间或供应商与买方附属公司之间的任何其他义务。

        9.12 印度的附加具体条款

         9.12.1 如果您的客户与C2FO的印度子公司签订合同,或者您位于印度,则以下内容适用于您的协议。

         9.12.2 在第1条中 增加了”资助者 “了新的定义如下: “资助者 “是指金融机构或其他实体(相关的买方除外),它表示接受加速付款的请求,在每种情况下都是由服务促成的。

          9.12.3 第三条新增新的第3.9节,内容如下: 3.9 付款代理安排。         买方可以不时地选择使用买方和资助方之间的付款代理安排或类似的服务安排(”付款代理安排”)。为利用此类服务,供应商同意买方代表供应商履行资助者所要求的手续,并不时将文件转发给资助者,以便对其贸易应收款项进行贴现,并将净收益(扣除供应商提供的折扣)记入其银行账户。为了换取供应商在服务中提供的折扣,资助者可以代表买方行事,在扣除上述折扣后将发票净额预付给供应商。供应商确认,对于其通过本服务提供折扣的发票,供应商是与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应收账款的唯一合法和受益人。并且供应商还同意,未经买方事先同意,其不会将与此类应收账款相关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供应商同意接受从资助方通过付款代理安排支付的款项,作为上述发票的全部和最终结算,并放弃发票上的折扣金额,如同该款项由买方根据上述第3.2条规定支付的。供应商还承认,只要供应商收到相当于发票金额减去提供的折扣的约定付款,这种付款代理安排可能涉及买方和资助方之间的其他安排。

       9.12.4 在第5条中增加新的第5.6条,内容如下:5.6 尽管有上述任何规定,供应商承认并接受,为了利用供应商的代理安排服务,其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保密信息、内容、交易信息、残留数据、报表、数据等,将由C2FO与买方和资助方共享,供应商特此同意C2FO共享其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保密信息、内容、交易信息、剩余数据、报表、数据等。供应商在此同意C2FO与买方和资助方共享其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保密信息、内容、交易信息、残留数据、报表、数据等。